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08-20 阅读数:45828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9年上半年以来,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及张军检察长在广西检察机关调研时的重要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保证各项检察业务平稳有序发展,为建设平安苍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半年来,经我院全体干警共同努力、团结奋战,共获得各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集体5个、个人4人次,其中我院王锦梅同志荣获2018年梧州市首届文明市民标兵称号;陶建武同志荣获梧州市文明家庭称号、龙静同志荣获2018年度“法治中国新镜头”新闻摄影大赛一等奖、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信息员称号。2件案件获市级优秀检察建议奖和优秀检察建议最佳社会奖,1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优秀案件”。
一、积极履职,创新服务大局,切实保障苍梧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始终坚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依法履职尽责、保障民生,服务和推进苍梧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侦查监督工作。1-5月份,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61件114人,其中批准逮捕89人,逮捕率为78.07%;不批捕25人,不捕率为21.93%。
公诉工作。1-5月份,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74件103人,同比件数下降2.6%,人数下降13.4%,审结并提起公诉47件65人,改变管辖5件6人,审结率为70.75%;出庭履职50件,其中普通程序23件、简易程序27件;一审生效判决41件53人,有罪判决率100%。
(二)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活动监督。1-5月份,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其中,办理应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6件(开展两个专项活动立案监督案件2件),立案监督生效判决有期徒刑以上2人。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1-5月份,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办结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获采纳1件,不支持监督1件。
刑罚执行活动监督。1-5月份,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且被落实整改2件,与去年同期持平;以检察室的名义向监管场所发出监所检察建议并被落实整改1件;检察监督交付执行罪犯37人,占应交付的100%,回复在押人员信件共24封,回复率为10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9人。开展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检察1次。
(三)着力提升群众工作水平,化解社会矛盾
控告申诉工作。1-5月份,共受理控告申诉来信来访39件;其中来信7件,来访32件,其中集体上访1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6人,接访案件3件,批办案件2件,已结案2件,结案率100 %。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7人,发放救助金额共计2.4万元。审查办理阻碍律师等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1件,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
驻乡镇检察室工作。1-5月份,共接待来访群众68人次,受理法律咨询82人次,到苍梧县高级中学等学校进行了3次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及法制宣传活动活动,发放资料2500多份
(四)其它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案管工作。1-5月份,共受理案件121件,同比上升2.54% (去年同期118件)。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98件,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发布23件,法律文书公开51件,共接待律师阅卷20次,微信平台公众号受理律师注册2件、案件信息绑定5件、预约阅卷1件,对5件案件中的19样物品进行整理存放。
检察信息、调研及宣传工作。1-5月份,共编写检察简报、情况反映共10期,其中被市院采用9篇,被区院采用1篇;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公诉人》、《梧州日报》等各级报刊、杂志及网络媒体共发表宣传稿件109篇,其中获正义网、广西检察网、自治区检察院官方两微(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采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54.5篇,获传统媒体(省级以上)采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21篇,市级新闻媒体(包括新闻网站、传统媒体)采用稿件数33.5篇。本院撰写的《走进茶乡访代表,山歌唱出检民情》获《检察日报》、中国检察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联络专网、法制网等媒体采用。
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依法发布不涉密案件信息、检察动态等内容138期,阅读量共34672次,共3次进入“全区检察机关微信周排行榜”,编辑微信被市院采用10期,被区院采用3期,新浪微博动态内容440多条,阅读量137500次。5月份,我院拍摄的原创视频《【苍检“奥斯卡”大片来袭,免票观看送彩蛋】》获得2019年第六届政法新媒体案例推选参赛。
积极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4月24日,我院开展“‘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区勤廉榜样祝雪兰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各行各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20名各界代表零距离接触检察机关,让社会各界进一步加深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加深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5月28日,我院在苍梧县高级中学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家长等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学田小学的学生共70余人参观我院法治教育基地、上法治课,开座谈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技术工作。1-5月份,共完成委托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数10件,顺利完成各种会议保障,积极协助各业务部门,深入推进网络技术和信息化在工作中的应用。
法警工作。1-5月份,共出警132人次,其中送达法律文书案卷51件118卷;保护公诉人出庭13次;完成检察长交办的任务5件;参与警务保障活动2次。
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1-5月份,共邀请人民监督员3人次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以及检察工作的了解,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参与和自身监督,着力提高检察队伍素质能力
(一)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两会精神,制定并贯彻落实党组中心学习计划和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个季度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和定期开展全院干警的政治学习,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干警政治理论水平。二是抓素能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通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网络专题培训、组织观摩庭学习等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干警参加2019苍梧县初任公务员培训考试、全区新录用检察人员素能培训,促使年轻干警迅速成长。
(二)注重结合,扎实推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党组班子成员与检察长、部门领导与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全体干警签署《廉洁守纪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全体干警廉政意识。二是坚持学习与查摆双轨并行,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持续开展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对照查摆并整改落实到位,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建设。
(三)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一是创新做好党建工作。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新时代“讲习所”活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加强3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建设,壮大党的队伍建设。二是积极推行党员帮扶活动。组织开展“双报到”“一联两化三提升”“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检察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检察宣传工作传播信息、引导舆论、凝聚人心、振奋人心的整体功能,不断加大党建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等报送我院党支部的党建信息,大力向社会宣传我院党建工作,积极反映我院支部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思路和经验做法。
(四)抓好政工日常工作和群团、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一是做好干部职级任免的考察、晋升、考核、调动,评先推优以及协警招录等工作。二是协助院领导抓好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划工作,加强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维护干警的合法利益,解决干警的实际问题。三是响应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院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全面深入推进本院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三、亮点工作
(一)未检、控申司法救助工作成效显著,为民服务有新作为。我院将司法救助与扶贫相结合,坚持主动救助、精准救助、多元救助原则,将司法救助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为刑事被害人撑起法治蓝天。2019年,我院办理的李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优秀案件。2018年,我院通过走访发现,辖区内的未成年人李某某因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而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被他人多次以诱骗的方式强奸后产下一名女婴,李某某家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家庭成员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残疾情况,案件发生后被告人无力对其进行赔偿,使被害人家庭贫困程度进一步加剧,属于典型的因案增贫情形。我院立即对其开展司法救助。鉴于被害人属于特别困难,我院积极向市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申报联合救助,获自治区院高度重视和关注,经核实后两级院分别拨付了5万元、1.5万元共计6.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使得其生活困境暂时得到有效缓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打虎拍蝇利剑出鞘、扫黑除恶成效显著。我院始终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强化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打虎拍蝇绝不手软,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突出位置来抓,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并取得阶段性成效。2019年5月22日,我院对受理的首例国家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岑溪市原副市长胡伟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并邀请市县两级监察系统、检察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00多人参加庭审,彰显我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的坚强决心。
检察长一线督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新突破。2019年6月12日,我院对苍梧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涉恶案件——吴昶桦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提起公诉,我院金兆军检察长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新阶段。6月24日,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昶桦有期徒刑4年3个月,其他被告人1年4个月至两年8个月不等,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表示不上诉。坚持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回头看”,依法对59名涉黑涉恶的在押人员进行了讯问合法性核查,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集中警示教育以及谈话教育等举措排查线索。共发现“保护伞”线索3条、涉恶线索5条、职务犯罪线索2条。专项斗争工作获党政领导书面批示7次,积极准备迎接并面对中央督导组督导工作,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当好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进,强化法律监督实现新突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8年5月,我院在履职中发现我县多家房地产企业存在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涉及金额2.25亿元,数额巨大。为避免国有资产损失,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我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通过诉前监督督促苍梧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2018年成功收回被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利息以及滞纳金共计2亿元,2019年6月,我院收到的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2500万元,至此,我院在2018年办理的2件涉及金额2.25亿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全部审结。
(四)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办公室宣传工作再创佳绩。我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紧扣检察宣传工作主题,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方法,切实提升检察宣传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服务大局能力,充分把握宣传主动性,积极传播检察正能量,弘扬检察主旋律,写好、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实现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2018年,我院检察干警在扶贫途中路遇一辆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不顾生命危险将伤者救出,我院龙静同志将救助过程拍摄下来。2019年2月26日,我院龙静同志拍摄的《救助伤者》照片荣获由检察日报社、全国专业报新闻摄影协会共同主办的“法治中国新镜头”摄影大赛一等奖,创造了广西检察系统摄影类获奖等级的最高纪录。
四、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本院各项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专业人才匮乏,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仍有差距,队伍专业水平不够高,部分干警队伍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工作亮点不多,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力度仍需加大。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我院入额检察官应按规定配备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尚未配备到位。公益诉讼人才和办理新型案件人才缺乏办案力量不足,检务保障尚需改善。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不足,加之新招录干警较多且聘用人员流动性较大,检察队伍难以稳定。
三是检察干警政治级别待遇、职业保障偏低。目前,我院担任部门中层正副职未获副科级的11人,其中正科长级别为科员的3人,副科长级别为科员的8人;部门正职为副科级的1人,副检察长为副科级的1人。由于检察干警政治级别待遇偏低,工作、生活条件较艰苦,发展空间小,导致个别干警对工作岗位的热爱、珍惜和重视不够,难以吸引人才。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创新服务大局思路,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非公经济、服务创新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服务和保障民生等工作,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一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办理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件,突出打击暴恐犯罪等危害国家政权、政治安全犯罪,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损害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犯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司法办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继续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进一步推行依法治国。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要求,坚守防止冤错案底线。完善对刑事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制度,深度运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提升监督实效,加大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四)继续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继续做好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等工作。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快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业绩评价机制。
(五)继续强化政治建设,进一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重点抓好检察优秀团队和人才建设,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六)继续加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向人大报告,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帮助,积极展现检察工作亮点,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检察工作满意度。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