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检察院2020年人大工作报告
2020-08-20 阅读数:45857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
苍梧县第  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之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  月   日在苍梧县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兆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和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加彰显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促进苍梧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新贡献。
经全体干警共同努力、团结奋战,2019年,我院共获得各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16个、个人26人(次),保持了“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全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获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梧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获梧州市总工会评为“梧州市五一劳动奖”;共有6起案件被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分别评为 “国家司法救助优秀案件”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 “优秀公诉庭” “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精品案件”。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荣获 “粤桂两省(区)五地公诉人辩论赛‘优秀辩手’”“广西七五普法综治先进个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通讯员”“梧州市首届文明市民标兵”“梧州市文明家庭”“法治中国新镜头新闻摄影大赛一等奖”,并入选中央政法委举办的首届“优秀政法题材”摄影书画作品展。
一、创新思维服务大局,促进苍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以新时代发展理念为引领,为服务和推进苍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政权稳定以及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等犯罪坚决惩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38件221人,批准逮捕125件182人;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50件211人,提起公诉145件213人;出庭支持公诉151件,无一撤回起诉或无罪判决。其中对跨省、市、县的特大制毒、贩毒案件2件28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依法严惩了王某名等9人犯罪团伙跨省实施的特大电信诈骗等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先后召开12次集中会议对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检察长就重点问题先后作出批示、指示17次,专项斗争工作获党政领导书面批示7次。坚持依法严惩,共审查逮捕涉恶性质案件17件43人,提起公诉12件34人(其中改变定性提起公诉10件24人,以涉恶性质提起公诉2件10人)。成功办结了吴某桦等10人恶势力团伙多次打砸酒吧、殴打、驱赶他人寻衅滋事案和石桥镇李某新等10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等系列涉恶案件。深入辖区镇、村(社区)开展专项调研10次,进行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册,全面推进扫黑除恶暨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筑牢基层组织战斗堡垒。
持续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打虎”“拍蝇”“猎狐”决心,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当中坚力量。共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件3人,改变管辖2件2人。建立健全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的配合机制,我院受理的梧州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岑溪市原副市长胡某受贿案庭审中,邀请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系统、检察系统等百余人进行观摩,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守住廉政本色,该案获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妥善办理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审查逮捕14件27人,审查起诉17件31人,成功办结了本辖区内影响重大的 “云联惠”传销犯罪等系列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共对8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8万元,共选派31名干警开展结对帮扶54户贫困户,协助落实扶贫项目4个,筹集资金62万元。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涉及环境犯罪案件13件18人,提起公诉22件30人,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守护好“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招牌。
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建立“1+4”工作机制服务非公经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妥善办理企业涉法涉诉案件。共审查逮捕涉民营企业犯罪案4件13人,审查起诉5件13人,成功办结石桥镇万隆石场被伍某兴4人寻衅滋事案、旺甫镇利辉石场被覃某霖等6人敲诈勒索案等,全面净化营商环境,为非公经济发展壮大当好“守门人”。所办理的广西诚业公司、黎某林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大要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案件”。深入企业(园区)进行实地考察、走访调研以及法律宣传10余次,举办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共邀请民营企业家100余人,“零距离”感受检察服务大局新成效,为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植入“检察服务芯片”。
二、深入开展社会治理,扎实推进社会法治建设
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要求,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不断推进社会法治建设。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推行院党组班子领导担任辖区中学法制副校长,在苍梧县高级中学建成全县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利用 “青少年维权岗” “妇女儿童维权岗”优势,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当好祖国明天的“守护者”。审查逮捕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5人,审查起诉9件10人,举办宣传活动或法治讲座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册,受益近2万人。所办理的刘甲、刘乙强奸案,实行多元救助、持续帮扶精神发育迟滞未成年被害人李某清,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国家司法救助优秀案件”。
坚决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积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1件食品药品领域诉前程序案件。向苍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苍梧县辖区内18所中学、132所小学及距离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144家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摊贩进行拉网式检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立足检察职能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智慧检务服务群众新格局。共受理控告申诉来信来访71件,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帮助外省申诉人张某督促执结被拖欠了十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22人,批办案件10件,均已办结,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共发出检察建议16份,回复16件,回复率100%。督促被建议单位及时整改、落实,不断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和监督权威。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89件117人,件数人数适用率分别达到60.14%、54.17%,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适用率达50%以上的预定目标。
三、 强化诉讼法律监督职能,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强化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18件,纠正漏捕13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4件46人,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1件,起诉遗漏同案犯13人,起诉纠正遗漏犯罪事实6起,提出抗诉1件1人,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件,采纳率100%。其中对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量刑畸轻提出抗诉后获改判有期徒刑14年的李某德故意杀人、放火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抗诉案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共书面纠正看守所违法、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案件1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人,变更强制措施28人,发出检察建议3件,回复率100%。全年无超期羁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保持了苍梧县看守所连续43年安全无事故及全区监管场所安全无事故的最长记录。一案获评“2019年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精品案件”。
重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采纳2份。不断补强异地法院委托民事案件的监督执行,通过检察建议促使一起时间跨度十年之久,横跨三省区的执行积案得以圆满结案,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人,办理了一批重点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的案件。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份,均被采纳,1件检察建议获评梧州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最佳社会效果奖”。联合广东封开县检察院、贺州八步区检察院签订了《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机制》,为促进两省(区)三地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四、 强化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检打造优质检察队伍
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建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
创建检察工作红色品牌。发挥“党建+X”优势,实现党建和检察业务工作双促进,践行“书记在现场”工作法,现场解决问题24个。在检察院机关网站增设“党建栏目”,对为民服务6个事项对标公示并优化提升,将机关党建工作信息化。
坚持深化司法改革工作。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共设内设机构5个,派出机构4个。“四大检察”理念、“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将在内设机构中落实落地,有力提升了司法办案效率和专业化办案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
提高检察队伍履职能力。抓好岗位练兵,加强业务培训,年内共组织检察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16人次,实现培训全员覆盖,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办案能力。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共对本院干警进行8次督查,开展谈心谈话20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4场次,学习典型案例通报10余次。落实“一岗双责”、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持续开展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把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落到实处。
五、 打造阳光检务,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始终坚持自觉地接受人大常委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工程。
自觉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开展检察开放日、案件庭审旁听、实地指导、信函、电话等方式与人大代表多方沟通联系,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8人次,收集并整改落实意见和建议15条,让各项检察工作更阳光透明,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深化检务公开促公正。加强智慧检务在各项检察工作的作用,大力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完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依法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6件,重要案件信息79件,法律文书109件。
打造阳光检察新形象。切实提升检察宣传力度,共在《检察日报》、《公诉人》等各级报刊、杂志及网络媒体发表稿件300余篇,其中获省级以上传统媒体采用43篇、市级65篇。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依法发布内容264期,阅读量共56843次,共3次进入“全区检察机关微信周排行榜”,发布新浪微博动态内容1837条,阅读量达 1050万多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上级检察院和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和问题:一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工作的成效上仍有待提升,联系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方面还不够主动。二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仍有差距,队伍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力度仍需加大。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司法办案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不够。四是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多重改革任务叠加,改革配套措施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也恳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加强监督,并给予支持帮助。
 
2020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砥砺前行,奋发有为,努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为谱写新时代苍梧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2020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聚焦大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要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用精用准各项法律监督手段,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改进检察建议工作,结合司法办案推动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长效机制,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
三要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改革综合配套设施。以内设机构改革后职责、业务、人员深度融合为抓手,完善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继续加大智慧检务建设力度,健全“科技+检察”的工作模式,推进数据信息共享,为司法办案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四要继续从严治检,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检察环节落地生根。以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基础抓好教育培训,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五要继续加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向人大报告,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帮助,积极展现检察工作亮点,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检察工作满意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和精神,更加振奋精神,忠诚履职,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不懈努力和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