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会公告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推动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某某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刘某某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
二、公开听证时间
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00
三、公开听证地点
龙圩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公民可以申请旁听,申请旁听请提前一天向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联系人:莫助理,联系电话:0774-2692236。
2.经审核同意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