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检护民生讲法治,上门听证解心结
2025-08-29 阅读数:1987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

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检护民生讲法治,上门听证解心结 

 

“让他三尺又何妨!”双方当事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说。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是检察机关始终不变的初心使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近日,苍梧县检察院对一起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民事诉讼案件通过上门听证、释法说理,解开双方心结,终使长达5年的邻里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一条门前通道引发的官司

苍梧县石桥镇某村屯侯大军、侯小军(均为化名)房屋与侯阿民(化名)房屋门前的通道,是通往村镇主干道的通道,也是侯阿民户出入的通道。为方便车辆通行,上世纪九十年代侯阿民户曾与侯大军、侯小军户达成口头协议,由侯阿民户用其承包的0.05亩旱田置换给后者,将侯大军、侯小军户门前通道扩宽至可供机动车通行。侯阿民户一直使用该路通行,形成了侯阿民户历史通道,且该通道是侯阿民户可通行车辆的唯一通道。2020年起双方因其他原因而产生矛盾积怨,侯大军、侯小军户将原为扩宽通道而割补置换给其0.05亩旱田返还给侯阿民户,此后便不准侯阿民户车辆经过其门前通道,为此,双方产生相邻通行纠纷。2022年4月,侯阿民一纸诉状把侯大军、侯小军兄弟俩告上法庭,要求清理通道恢复3米宽的原状。苍梧县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侯阿民的诉求。侯大军、侯小军不服法院判决,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2025年5月,侯大军、侯小军来到苍梧县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搭建矛盾化解桥梁

苍梧县检察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面对持续5年的相邻通行权纠纷,承办检察官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深入涉案村屯实地走访,增强案件的亲历性,发现案件症结不仅在于法律争议,更关乎两代人积怨与村民日常出行需求。通过调阅原审法院涉案卷宗,询问双方当事人及有关知情人、现场勘验、走访村委和相关部门等形式查明案件事实情况,认为原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本案不符合支持监督条件。但检察官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敏锐捕捉到双方对历史通道及相邻通行权认知差异这一关键点,决定以公开听证方式搭建平等对话平台尝试化解矛盾纠纷。

“上门听证+专业释法”彰显司法公信力

2025年8月26日,苍梧县检察院采取“上门听证”的方式,在申请人所在村委召开检察听证,由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专业律师组成听证员,同时邀请村委干部共同参与见证。在听证会上,主持人一方面厘清案件事实,对原审法院就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是否妥当进行阐述,并就本案不符合监督进行说明;一方面加大释法说理力度,以“六尺巷”礼让典故,引导双方当事人相互礼让、以和为贵,让其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鼓励双方秉承和谐共处的原则,在可以作出让步的情况下各退一步,方能达成和解。对于案件争议焦点—0.05亩置换土地性质及通行权问题,听证员专业律师结合《民法典》第288条现场普法:“相邻权本质是互谅互助”。这种接续综合释法方式使当事人逐渐卸下心防、化解心结。

检调对接+多元共治”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听证员一致认为,原审法院判决在认定事实、法律适用方面正确,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监督条件。但检察机关没有止步于此,决心将问题进行实质性解决。检察官便紧扣争议焦点、校调矛盾纠纷的利益平衡点,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提出可否以绕道修建入村道路的方式解决本案难点。于是应邀村委会予以介入,建议村委会引入“一事一议”民生工程解决该难题。村委会予以支持并同意向上级申请。但在修建新路占地方面双方争执不休。与其世代为路斗气,不如携手修路造福”,人大代表、听证员们的劝解引发在场人员的共鸣。在检察官释法说理引导和听证员、村委干部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在涉及争议路段双方分别让出宽1.4米和1.6米土地用于修建3米宽新路,村委会负责同步申请“一事一议”修路项目;在新路未能通行前,恢复旧路畅通。

本次办案彰显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生动诠释了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担当作为——既守住法律底线捍卫公平正义,又用柔性司法弥合情感裂痕;既发挥法律监督刚性及权威性,又借力多元共治提升社会治理温度暖人心田。

苍梧县检察院将树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勇于担当作为,不断深化监督促治理,协力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保障平安苍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