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以案释法丨 茶叶不是保健品,更不是药品,虚假宣传要不得
喝茶,对治病有明显功效?
如果有如此功能的一款茶饮品,你买不买呢?
茶叶虽具有多种保健功能,但它并不能直接称之为保健品,更不是药品。在网络时代的今天,当你发现商家宣传其售卖的茶叶对治病有特殊明显功效广告时,需谨慎选购哦。茶叶不能代替药品,否则将导致耽误自己治疗疾病的最佳时机!
案情简介
2024年,苍梧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一些商家在网上销售茶叶时存在故意夸大或虚假宣传茶产品功效的情况,可能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经调查,发现部分商家在某网络平台上销售茶叶时,为提高销量,在销售页面明显位置发布茶叶具有“治疗小儿惊风、杀菌消炎,对中老年人治疗高血压和糖尿病、防止动脉硬化及保护心脑血管硬化等有特殊明显功效”等药用功效的广告,刻意夸大茶叶功效,误导消费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消费者因被误导而错过疾病治疗最佳时机,苍梧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关行政机关整治茶叶广告乱象,保护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对存在不当宣传、虚假宣传的商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具有严重违法行为的3家商家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
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
检察官提示:当您的身体健康出现状况时,建议到正规医院机构就诊,切莫听信所谓的“具有药用功效的食品”,以此替代药品治疗,导致耽误治疗时机。广大商户应依法诚信经营,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引导式宣传,误导消费者,否则将面临法律追责。
如您发现食品安全等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者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随手拍”举报平台进行举报,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