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学赶超 争先锋】莫远宾:励志笃行 业务一线守正义
莫远宾,男,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岭脚检察室主任、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从检工作10年来,先后在反贪局、办公室、侦监科、案件管理室、第三检察部等部门工作,先后荣获年度先进个人3次;参与办理的3件案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件;撰写的检察建议获评自治区优秀检察建议;多篇业务分析文章被自治区院、市院采用;入选梧州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人才库;荣获第三届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全区案管业务能手”称号。
严谨细致、业务一线守正义
忠于法律、坚守正义。这是莫远宾同志在刑事办案中始终坚持的原则,他于2014年9月从事检察工作,曾先后在反贪、侦查监督部门工作,他秉公办案,认真分析、细心审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关,力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经过百多件案件的打磨,他从辅助办案的“新手”,成长为案件办理的“熟练工”,在协助办理的苍梧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岑某某等人贪污案件中,他和主办检察官一起,面对案件涉及人多、案件复杂的情况,深入各乡镇、村组,走访渔民了解实情,收集查清了渔政站岑某某等人冒领骗取油差补贴,涉案金额1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最终岑某某、严某等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该案被评为2016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优质案件。
党建带领、创先争优。 他还兼任单位的支部副书记,在支部党建活动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教育活动,努力完成创先争优的目标任务。分别获得2021年度梧州市“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及全区2022年度“学习强国”学习积极分子称号。
履职尽责、当好案件“小管家”。带着一线办案的丰富经验,他转岗来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案件管理”是检察业务工作的中枢,案件管理虽不起眼又必不可少,为更好地服务和监督司法办案,需要练就十八般武艺,做到技高一筹。为快速适应新岗位履职要求,他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下班及周未休息时间加紧学习各项案管业务技能,锤炼过硬业务本领,他说“监督和服务是案管部门的两大主要职能,我们要在实务中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做好院领导管理整个检察业务的‘总绳’、办案部门的‘诤友’、其他业务部门的‘伙伴’。
“小数据,大学问,检察业务数据能更精准、客观、科学反映各项检察工作”。为深入分析苍梧县刑事犯罪总体态势、结构变化和类型特点,以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苍梧建设,他根据近年来苍梧县刑事案件的情况,撰写了《苍梧县检察院分析2015年以来办理滥伐林木案件特点和多发原因》、《苍梧县检察院2017年-2018年办理农村涉赌类犯罪案件的情况分析》、《对近几年农村群体性事件引发刑事犯罪的情况分析》及《苍梧县检察院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情况分析》分别被自治区院及市院案件管理部门采用。
莫远宾同志秉持学无止境、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在2023年11月21日至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三届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以优异成绩获评“全区案管业务能手”称号。
服务大局,担当作为。他大局意识强,主动担当作为,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案件管理办公室合并到第三检察部,他在做好案件管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案管资源,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共协助及主办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件,救助因案陷入困境妇女儿童、脱贫户、退伍军人等20多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7.9万元。其协助办理的李某敏、李某干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获评为2022年度自治区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协作典型案例。该同志还服从组织安排,积极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苍梧县新县城迎宾大道(东段)项目推进、六堡茶种植大会战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星光不负赶路人,江河眷顾奋楫者。他用坚守和奋进,为苍梧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于平凡中非凡,在尽头处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