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听证员 以公开听证推进收监执行检察
2024-01-29 阅读数:14255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

人民监督员+听证员 以公开听证推进收监执行检察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检察机关服务平安建设大局的前沿阵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以公开听证增强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透明度。近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对社区矫正对象莫某提请撤销缓刑检察监督听证会,专门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县司法局分管领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共同参与。

听证会上各方结合该案案情及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围绕社会危害、法律适用、社会治理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就莫某的行为是否适用提请撤销缓刑展开讨论。在听取各方陈述后,形成听证评议意见。与会听证人员一致认为:结合矫正对象莫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超过1个月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时报到的行为,主观恶性较大,对莫某宜作提请撤销缓刑。

随后,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向苍梧县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莫某收监执行。刑罚执行是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法律功能的价值体现。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通过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各方对社区矫正对象莫某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意见,确保依法、规范将被判处刑罚的罪犯交付执行,推行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