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21-10-16 阅读数:23850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1-11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会议费和培训费说明

六、2020年部门预算其它事项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上年结转

7、基本支出

8、项目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

11、“三公”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苍梧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四)负责应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负责其他应当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1. 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值班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负责重要工作部署、事项的督查。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一审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的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承办对苍梧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虚假诉讼、虚假调解进行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对公益诉讼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办理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受理向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承担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五)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对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及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负责检察官惩戒相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巡察相关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我院共有政法编制38人,工勤编制4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院实有在职政法编制36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人员11人。

四、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要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聚焦大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要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用精用准各项法律监督手段,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改进检察建议工作,结合司法办案推动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长效机制,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

三要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改革综合配套设施。以内设机构改革后职责、业务、人员深度融合为抓手,完善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继续加大智慧检务建设力度,健全“科技+检察”的工作模式,推进数据信息共享,为司法办案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四要继续从严治检,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检察环节落地生根。以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基础抓好教育培训,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五要继续加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向人大报告,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帮助,积极展现检察工作亮点,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检察工作满意度。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1-11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9446908元,同比增加1126651元,增长13.5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446908元,同比增加1126651元,增长13.54%。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同比增加0元,增长0%。上年结余收入0元。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向上级申请1500000元用于重点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9446908元,同比增加1126651元,增长13.54%,其中基本支出6594268元,占支出总预算69.8%,同比增加3851元,增长0.06%;项目支出2852640元,占支出总预算30.2%,同比增加1122800元,增长64.9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公共安全类科目支出预算8380746元,占支出总预算88.71%,同比增加594800元,增长7.6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826521元,占支出总预算8.75%,同比增加525982元,增长175.01%;

3)卫生健康类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39641元,占支出总预算2.54%, 同比增加5869元,增长2.5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59426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8%,同比增加3851元,增长0.06%。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0846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0.5%,同比减少3892元,下降0.07%。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4860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8.93%,同比增加25元,增长0.002%。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719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57%,同比增加7718元,增长26.18%。

2.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85264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2%,同比增加1122800元,增长64.91%。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6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37%。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1384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8.53%。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8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1%。

④资本性支出预算194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8%。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446908元,同比增加1126651元,增长13.5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详见表5、表6)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46908元,其中基本支出6594268元,项目支出2852640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①行政运行(检察)8380746元,其中:基本支出5528106,项目支出2852640。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苍梧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521元,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另外,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也在本科目反映。

③卫生健康支出239641主要是支付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按经济科目支出情况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6594268元,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5308466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及津补贴,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345824元;津贴补贴支出1042680元;奖金支出130152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十三个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917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47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1235元,绩效考评奖金756000元,住房公积金383426元,职业年金缴费255617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9641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604元,主要用于支付各项日常运行开支。其中:办公费76000元;印刷费9000元,培训费95000,工会经费6390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300元,会议费24822元,水费9500元,差旅费155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000元,维修(护)费70000元,公务接待费61000元,电费63000元,手续费90元,邮电费125600元,其他交通费用400800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198元,主要支付离退休人员费用及遗属生活补助发放。其中:生活补助31698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00元。

2)项目支出2852640元,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96000元,主要用于伙食补助费96000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813840元,主要用于支付各项日常运行开支。其中:办公费695000元,差旅费14400元,邮电费4440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00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00元。

④资本性支出194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重点项目支出。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40000元,重点项目支出1500000元。

3.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①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404466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3274656元,社会保障缴费1025664元,住房公积金383426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720720元。

②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62444元,其中:办公经费771000元,会议费24822元,培训费95000元,公务接待费6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000元,维修(护)费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300元,水费9500元,邮电费130040元,手续费90元,工会经费63904元,电费63000元,差旅费29988元,其他交通费用400800元,印刷费9000元。

③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94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40000元,重点项目支出1500000元。

④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98元,其中:生活补助31698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00元。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预算0元。

2020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四、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900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9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9000元,比2019年预算258100元增加900元,同比增长0.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61000元,同比增加500元,增长0.83%,主要是安排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增加的原因是:物价上涨。

3.公务用车费2020年预算198000元,同比增加400元,增长0.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198000元,同比增加4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元,同比增加0元。

五、会议费和培训费说明

会议费24822元,同比减少25178元,下降50.36%,是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会议费的开支。

培训费95000元,同比增加5000元,增长5.56%,是因为:业务技能要求越来越高,业务培训费相对增加。

六、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本单位2020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0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部门预算的0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062444元。主要用于本局及所属二层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苍梧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5辆,其中:核定公务车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16320630.22元,其中流动资产 4683872.59元,固定资产11636757.63元。主要实物资产有:房屋4092316.22元,通用设备6041433.41元,专用设备740382元。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有7个项目,按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应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有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2640元,其中局本级有7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派驻三个乡镇检察室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90000元;2020年业务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940000元;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项目经费预算30000元;一级档案室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费开支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00000元;2020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经费预算560000元;第一书记、指导员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5000元;脱贫攻坚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17640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