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
2017-08-02 阅读数:23919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16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接受中共苍梧县委和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纪检、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法警大队、职务犯罪预防局、案件管理办公室、派驻岭脚检察室、派驻石桥检察室、派驻旺甫检察室共16个部门。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共有政法编制53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49人,后勤事业编制4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在编人数共43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41人,后勤事业编制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二)对于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三)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做出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依法开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六)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发最嫌疑人的自首。

(八)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九)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检察官及其检察人员,组织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检察人员管理办法。

(十)负责其他事情。


第二部分: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811.3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事业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上级补助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848.24

、其他收入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2

 

 

 

 

本年收入合计

811.38

本年支出合计

850.0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179.30

年末结转与结余

140.62

 

收入总计

990.68

支出总计

990.68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

合计

财政拨款

收入

上级补助

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811.38

811.3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09.56

809.56  

 

 

 

20404

检察

809.56

809.56  

 

 

 

2040401 

行政运行

734.46

734.4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75.10

75.1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2

1.18

20808

抚恤

1.82

1.18

2080801

死亡抚恤

1.82

1.18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850.06

774.96

75.1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48.24

773.14

75.10

 

 

20404

检察

848.24

773.14

75.10

 

 

2040401 

行政运行

773.14

773.14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75.10

 

75.1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2

1.82

20808

抚恤

1.82

1.82

2080801

死亡抚恤

1.82

1.82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行次

金额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811.3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9

3

三、国防支出

2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21

848.24

848.24

5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

1.82

1.82

6

按支出经济分类

23

7

一、工资福利支出

24

466.02

466.02

8

二、商品服务支出

25

177.49

177.49

9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

80.52

80.52

10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27

126.03

126.03

11

 

28

 

 

本年收入合计

12

811.38

 

29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179.30

 

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179.30

本年支出合计

31

850.0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年末结转和结余

32

140.62

16

33

合计

17

990.68

合计

34

990.68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850.06

774.96

75.1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48.24

773.14

75.10

20404

检察

848.24

773.14

75.10

2040401 

行政运行

773.14

773.14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75.10

 

75.1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2

1.82

20808

抚恤

1.82

1.82

2080801

死亡抚恤

1.82

1.82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合计

774.96

546.54

228.42

工资福利支出

466.02

466.02

  基本工资

108.09

108.09

  津贴补贴

164.69

164.69

  奖金

11.08

11.08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5.42

25.42

  绩效工资

102.30

102.3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4.44

54.44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7.49

177.49

  办公费

86.37

86.37

  印刷费

0.51

0.51

  水费

1.16

1.16

  电费

8.32

8.32

  邮电费

8.82

8.82

  差旅费

  10.18

 

  10.18

  维修(护)费

  7.61

 

  7.61

  会议费

  0.98

 

  0.98

  培训费

  8.24

 

  8.24

  公务接待费

  3.04

 

  3.04

  工会经费

  6.88

 

  6.8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00

 

  18.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39

17.3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0.52

80.52

  退休费

31.34

31.34

  住房公积金

44.89

44.89

  抚恤金

  1.82

  1.82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46

2.46

其他资本性支出

50.93

50.93

  办公设备购置

32.38

32.38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18.56

18.56

注:基本支出中,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属于人员经

费,其他属于公用经费。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合计

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待费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待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30.00

 

18.00

 

18.00

12.00

21.04

 

18.00

 

18.00

3.04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

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

支出

项目

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  

说明: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90.68万元,比上年增加161.38万元,增长19.46%

1.财政拨款收入811.3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79.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990.68万元。比上年增加161.38万元,增长19.46%。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848.24万元:主要用于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日常公用经费、办案费等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2万元:主要用于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死亡抚恤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140.6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0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466.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7.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0.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6.03万元。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774.96万元,项目支出75.1万元。

1.行政运行773.14万元,主要用于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日常公用经费、办案费等的支出。

2.其他检察支出75.1万元,主要用于苍梧县人民检察院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的支出。

3.死亡抚恤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死亡抚恤金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4.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09万元、津贴补贴164.69万元、奖金11.08万元、绩效102.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5.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44万元、退休费31.34万元、抚恤费1.82万元、住房公积金44.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万元;公用经费22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37万元、印刷费0.51万元、水费1.16万元、电费8.32万元、邮电费8.82万元、差旅费10.18万元、维护费7.61万元、会议费0.98万元、培训费8.24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工会经费6.8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1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6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数为0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万元,平均每辆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0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2次,人次58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其中,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减少11.5万元,下降38.98%减少原因为20163月开始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3.04万元,减少8.51万元,下降73.68%减少原因为公务接待有所降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42万元,比2015年增加44.62万元,增长24.28%。主要原因是:新增“电子检务工程”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截至2016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1493.89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09.23万元,(2公务用车140.37万元,(3)专用设备509.87万元,(4)流动资产434.4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共组织对1个项目(电子检务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7%。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完全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电子检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发改投资【20151191号)、自治区检察院《广西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分工落实实施方案》(桂检技字【20161号)和《关于抓紧落实电子检务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桂检技字【20162号)文件要求,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六大平台”的基础上,整合和完善基础网络。我院电子检务工程由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统一招投标,根据市检察院下发的支付电子检务工程部分工程款的通知,我院已及时将当年财政拨款的电子检务工程专项款30万元全部转至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账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