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苍梧建设
9月28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试行)》签订仪式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远新、县政协副主席莫建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华庆,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六堡茶企业代表等应邀参加活动。
本次开放日,旨在以检务公开凝聚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共识,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苍梧县检察院,受邀人员观看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成果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宣传片、听取汇报和交流,零距离感受、全方位了解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履职情况及成效。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凝聚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损害问题,有效维护社会公益。苍梧县检察院和苍梧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苍梧县政协办公室共同签订《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该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围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建立日常联络、双向转送、备案和报告等多项工作机制,为相关工作的全面推开提供了制度依据。
座谈会上,受邀人员表示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大家打开了一扇了解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大门,苍梧县检察院通过履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美丽苍梧建设值得点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构建,是多方监督体制实践工作的创新,是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监督质效的典型实践。代表委员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并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苍梧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罗华庆检察长指出,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诉讼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近年来,苍梧县检察院忠实履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美丽苍梧建设。推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是在检察实践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种新途径、新探索,有利于共同推动解决公益保护和社会治理问题,推动检察监督工作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双赢多赢共赢。
县政协副主席莫建华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对检察院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近年来县检察院办理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涉及民生民利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希望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职过程中,结合实际,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社会治理问题,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汇聚多方智慧,共同解决难点问题。同时,县政协也将以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机制为契机,对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政协提案进行筛选,对确定可以纳入检察监督的提案作为案件线索移交给检察机关,实实在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促使民生“变现”。
县人大常委副主任韦远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必须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作为崭新的事业,仍在发展完善的道路上,县检察院要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强化检察担当精神,依法能动履职,扩大宣传力度,与各行政部门加强联动,加强系统治理,注重事前预防,促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人大、政协机关和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问题,要开展常态化联络,落实落细每项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推动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合力,促进各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苍梧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挥;并以此次签订仪式为起点,积极落实好该工作机制,增强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合力,共同推动解决公益受损突出问题,改进完善社会治理工作,为苍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