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民同行 “典”亮企业||苍梧检察院进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依法经营、护航企业和谐稳定发展。近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健带领检察干警深入辖区企业,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在苍梧县岭脚镇森绿造林合作社开展座谈活动中,检察干警首先向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员工介绍了检察机关的相关职能和县检察院出台服务企业的各项措施,并就《民法典》的颁布背景及重大意义进行简要解读,着重对《民法典》中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合同编中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以及与企业员工息息相关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拖欠、工资追讨、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分析,以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例进行具体讲解,让企业做到依法合规经营,切实提高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防控能力和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接着对企业提出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企业员工在劳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均予耐心解答。积极引导企业及其员工在遇到纠纷时应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维权。
与会企业负责人、企业员工均表示检察机关深入基层民营企业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不仅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护航,还让企业员工进一步提高法律维权保护意识。本次民法典主题宣传暨联学活动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通过检察官本次进企业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提高了企业管理层自身的法治意识,对日后开展工作起到了积极有效的帮助。企业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学习运用《民法典》,加大企业员工学法用法的力度,做到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努力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对接需求、精准服务,切实提高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通检企沟通渠道,进一步深化《民法典》宣传,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服务理念,让企业真真切切感受到“检察温度”就在身边,为企业生产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