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梧县检察院通过检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发现苍梧县辖区在清明期间,接、处山火警情共计13起。经初步估算,该系列山火均是群众清明祭祀不小心引发,过火面积逾500亩,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该系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苍梧县检察院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提前介入,核查、梳理相关警情材料,听取侦查人员侦办该系列案件的思路以及存在的疑难问题。检察官紧紧结合失火罪的追诉标准,就查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生态效益评估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当前,气温逐渐回升,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苍梧县检察院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机制,防打结合,惩治犯罪,切实提升群众森林防火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维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自苍梧县检察院、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于2021年12月30日挂牌以来,该院通过该平台发现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线索20余条,协调介入侦查重大案件8件,达到较好的督办效果。公检两家通过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和信息共享等职能,共同推动提升检察监督力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检察官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失火烧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同时,由此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春风送暖,又逢清明。清明,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但现值逢新冠病毒防控敏感时期,为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而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察官在此建议,清明期间,非必要,不聚集,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倡导“网上追思”“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等绿色环保式祭祀、祭奠,降低因随意燃烧蜡烛、冥纸以及鞭炮引发山火的风险,合力筑起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的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