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律会商谋发展 共创机制划新篇
2021-12-24 阅读数:3935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形成检察机关与律师队伍新型良性互动关系,促进司法公正。近日,苍梧县检察院与苍梧县司法局共同召开检律会商工作联席会议。苍梧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锦梅、苍梧县司法局副局长聂锦东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座谈会上,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莫霞燕介绍了该院在推进检律良性互动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王锦梅副检察长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座谈会会议纪要》的文件精神。随后,县检察院与司法局共同签订了《苍梧县检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

会上,律师代表对苍梧县检察院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刑事辩护和民事行政案件代理、探索检律协作新方式以及规范自身执业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县司法局副局长聂锦东表示,签订《机制》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检律协作、建立检律良性互动、推动法律共同体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司法行政人员要严格落实检律会商协作机制,确保检律沟通更加顺畅、有效,打造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律师群体也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职业能力水平,要牢固掌握律师职业规范及各项新规定新要求,要求在检察办案环节将身份证明、委托代理、辩护意见等材料及时提交,同时加强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对掌握有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有关证据材料应及时送交承办检察官。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锦梅对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回应,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回应律师关切,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并强调,此次《检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的签订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律协作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提示》精神的具体表现,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要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要深刻认识检察官和律师不是简单的控辩和对抗角色,而是要站在不同视角,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二是要正视问题改进检律工作。要加大律师依法执业的保障力度,积极查摆解决会见难、阅卷难、调取证难等问题。三是要加强沟通协作和服务保障。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的联系沟通,创新方式方法,共同投身到全面依法治县的具体实践中去。

(第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