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2021年12月16日上午,由万秀区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张英一行四人组成的梧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案件质量评查组到我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此次评查组重点对2021年度苍梧院办结的捕后判缓刑及捕后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进行评查,重点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风险评估、文书制作与使用以及涉案财物处理、诉讼权利保障、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办案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逐案综合评查。
评查小组在对案件进行评查后,立即召开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反馈会,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锦梅、黄健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办案人员参加了会议。
反馈会上,评查小组的成员对苍梧县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总体办案质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对在评查中发现的共同性问题和个案问题进行了反馈。评查组组长、万秀区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今后苍梧县检察院如何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出了一些工作意见。
王锦梅副检察长在听取了案件质量评查组的反馈意见后,对评查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对业务部门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传达本次评查反馈会的相关工作要求和精神,不断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以工匠精神,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效果。
二是要对评查组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分析查找原因,迅速落实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三是要转变观念,重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数据质量,认真做好案卡数据排查工作,承办人作为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好关口,确保案卡填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