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汽车穿行,人流如织;
晚上,斑斓夜色中,我们无畏行走
满满当当的安全感从哪儿来?
来自奋力勇擒罪犯的警察
来自为受害人奔走发声的检察官
来自敲响法槌定分止争的法官
来自高墙之下护佑安宁的监狱警察
来自穿行于街头巷尾的网格员
来自我们身边无处不在的平安志愿者……
他们平凡却伟大、无闻亦光荣
带着这份感动一起走进今天的“平安之星”
了解关于TA的故事
“安之星”候选人
陶建武,男,1983年10月生,广西梧州人,现任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成熟稳重、斗志昂扬。
身边的人们追逐很多,
可他的目的只有一个——
打击犯罪,维护正义。
刀剑越磨越亮,照亮他前行的路;
案卷越叠越高,浸然着他辛勤的汗水。
他凭着对检察事业的高度责任
立足岗位 迎难而上 依法办案
多年来共承办各类刑事案件863件1219人
先后办结了多起在梧州市
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陶建武的故事
忠于职守,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善于感化,据理化解社会风险矛盾
他先后办结了诚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亿余元特大经济犯罪专案,“7.14”和“11.03”周某某等10人参与MBI非法传销组织涉案金额3.2亿元的重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专案等涉众型经济专案和辖区内宋某某等26人寻衅滋事案,钟某某等12人寻衅滋事案等一系列涉及河砂开采、林场林木砍伐、矿产资源开发的群体性案件,上述案件或涉案人员多、或涉案金额大、或牵涉领域广、或敏感性强,都是严重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公共安全秩序的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陶建武严把证据质量关,在充分释法说理的基础上摸清群众诉求,在积极协调政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的情况下不断解决实际问题,为案件顺利判决创造条件,判决前后均没有发生任何影响维稳的突发事件,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参与交换维稳意见建议,切实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其中,办理的李某某等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宋某某等26人寻衅滋事案,诚业公司、黎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覃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均分别获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十大化解社会矛盾精品案件”、全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办理的赵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胡某受贿案分别获评为“全区检察机优秀公诉庭”;办理的黎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精品立案监督刑事案件;王某某等团伙成员跨省重大电信诈骗案优秀纠正漏捕漏诉案件。
勇于担当,从严整肃社会政治生态
在任未成年刑事检察办公室主任、苍梧中学以及人和中学法制副校长等职务期间,陶建武常利用重要节日、活动节点等深入校园、社区、乡村,为青少年学生传播法治知识,用实际行动倾心呵护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传扬了大量的社会正气,传播了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甘于奉献的传统美德,为培塑一股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品质不遗余力的奉献着风华。
个人荣誉
陶建武曾先后荣获广西首届“优秀青年卫士”、梧州市“十佳公诉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第二十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全区检察机关业务能手”、“梧州市文明家庭”、“梧州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三次等一系列全国、自治区、市县级的表彰嘉奖。
(来源:南天一剑)